檢調昨傳喚林穎孟、蕭姓前時力黨員及其他人頭助理等8人到案,檢方複訊後,林穎孟仍否認詐領,由於與相關證詞有所出入,檢方將她當庭上銬逮捕並諭知聲押,不過,後來檢方又通知林的律師返回北檢再開庭,經訊問後,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改將她以100萬元交保。
由於正值深夜,林穎孟第一時間覓保無著,只好在拘留室過夜,直到天亮仍在法警室候保,另位被懷疑是人頭的蕭姓男子則以20萬元交保。
林穎孟昨晚10時移送檢方時,面對記者詢問有沒有詐領助理費?她僅說「我沒有」,不久即被帶入偵查庭。林穎孟在前年遭本刊踢爆,助理抖出她是「假面甜心」「議會慣老闆」,不但違法要求女助理請生理假要附憑證,且請領每月24萬元公費助理補助款,聘任當時葉姓男友為議會助理掛名辦公室執行長,但實際上葉男根本人在美國。
林穎孟事後澄清,聘請當時男友擔任助理並無不法,葉男雖沒進辦公室,但都有協助她處理外面事務,絕未詐領助理費用,她甚至哽咽強調,原以為只是單純的勞資糾紛,現在才驚覺是有助理為了政治目的,故意設計她,並對助理提出民刑事告訴,刑事部分,助理已獲不起訴處分,至於民事部分尚在北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