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2020年11月報導,林穎孟遭助理指控是表裡不一的假面甜心、慣老闆。她的多名助理向本刊投訴,指林違法要求女助理請生理假需附憑證,甚至安排男友葉曜彰當人頭助理、詐領補助款,更還涉嫌挪用助理的勞健保保費20多萬元周轉。
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發動搜索,兵分6路追查林的議會辦公室及居所,並將林穎孟、 人頭助理郭羿岑、郭女所屬公司關係人蕭新晟等人帶回移送往北檢。檢察官訊問後,當庭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罪嫌逮捕林穎孟,並向法院聲押禁見, 最後林穎孟及蕭男各以100萬、20萬元交保。
檢方今偵結,認為林穎孟涉嫌詐領助理費,金額粗估破百萬,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起訴林穎孟及葉曜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