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起偽合作社爭議,台灣勞工陣線主任洪敬舒表示,合作社與傳統公司不同,公司是由少數高層所控制,勞工是此架構最後、最微薄的分配者,被動接受上級管理,但合作社應是由所有社員集體控制、共同持有,不能用傳統僱傭角度看待。他指出,這種「假派遣、真僱傭」的偽合作社,以繳交社員會費當幌子,把勞工變社員,省下許多應該支付的成本,也變相剝削員工的福利。
洪敬舒也表示,目前國內類似的偽合作社組織不少,但政府長期放任,法令也不完備,缺乏判斷基礎,過去合作社較封閉,大眾不了解內部實質運作狀況,只看到表面的美好,沒想到遭有心人士濫用,政府應汰除這類偽合作社,避免劣幣逐良幣。
立委洪申翰則認為,主管機關內政部應針對現有「勞動合作社」進行盤點,確認是否符合合作社精神,並比照勞動部擬定判斷檢核表,此外,公立醫院應對外包案加強審核,包括廠商請領費用清冊、工時紀錄、薪資領據等,不要讓工作繁重的基層員工承擔舉證責任,勞動部也應將勞動合作社納入專案檢查,不能放任不管。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專員吳昭儒提醒,民眾若是派遣或承攬勞工,應找工會請求協助,工會可提供法律諮詢,也能調解勞資爭議,若公司或偽合作社長期違法侵害勞工權益,例如沒給加班費,員工一定要團結,爭取權益。此外,公家單位的採購合約一定要有勞工權益保障條款,若廠商違法,才能處罰,也才能避免不肖廠商剝削員工。
本刊致電曾玉美查證員工指控內容,包括偽造簽名冒領員工薪資、未幫員工納勞健保、苛扣薪資等,在曾女語音信箱留言、以文字簡訊傳達查證內容,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