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3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檢問約砲大逆轉!安置機構主任猥褻少年 驚爆3法官不當接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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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林男控訴檢察官探問他和法官友人的性向,讓他備感歧視,但真相並非如此。
林男控訴檢察官探問他和法官友人的性向,讓他備感歧視,但真相並非如此。
台東一位化名W的男子日前向媒體投訴,指他因涉違反《個資法》接受司法調查,檢察官在提訊過程中竟問:「你跟S法官有交往過嗎,單純約砲關係?」等刺探他的性向,引起社會譁然,但本刊深入調查發現,W男的真實身分是台東某兒少安置機構的林姓前主任,他因涉嫌強制猥褻遭起訴,檢方偵查過程中不僅發現一名主任調查保護官涉嫌洩密,還有3名法官違反倫理規範,和訴訟當事人林男互動密切,相關人員涉及的違失,已對司法公信力造成傷害,目前正由司法院調查中。
台東地檢署去年偵辦一起《個資法》案,提訊另案羈押的被告W男作證,根據卷證發現,W男曾與某地院S男法官互傳LINE訊息,檢察官林靖蓉當庭問W男:「你跟S法官有交往過嗎?」「單純約砲關係嗎?」等私密問題,遭質疑有窺探性向隱私之虞,日前經媒體報導,引發各界譁然。

司法人脈佳 涉案被洩密

本刊調查,向媒體爆料的W男真實身分,是台東某兒少安置機構的林姓前主任,他因涉嫌強制猥褻2名在安置機構的少年遭起訴,台東地檢署偵查過程中發現林不僅是慣犯,且從他的手機通聯中發現,1名主任調查保護官竟告訴他遭調查的相關資料,已涉嫌洩密。
林男在社工界具有高知名度,還曾登上網路知名演講平台。(翻攝網路,圖中人物已變裝處理)
更離譜的是,承辦檢察官林靖蓉在林男的手機發現,有人以匿名方式和林討論猥褻案情,詭異的是,許多訊息傳沒多久就收回,檢察官認為內情並不單純,加上林在台東負責青少年安置機構多年,經常與法院人士互動,司法人脈不容小覷,懷疑有司法人員洩密,於是立案展開調查。
檢察官林靖蓉鍥而不捨追查,最後以強制猥褻罪及違反《個資法》起訴林男。圖為台東地檢署。(翻攝Google Maps)
經過檢察官抽絲剝繭,最終鎖定在不同縣市地方法院任職的S、侯及姜3位法官,以及台東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洪幸涉嫌洩密,但林對於和3名法官來往,以及法官收回的訊息內容堅不吐實,檢察官最後只能以洩密罪起訴主任調查保護官洪幸,另3名法官則以證據不足為由簽結。
只是,3名法官雖逃過刑事究責,但他們明知林涉犯猥褻案件,卻不知避嫌,私下和林保持密切互動,違反法官倫理至為明顯,3名法官所屬的法院已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認定3人行為不當,不符法官應有的品德操守,將進一步由各法院進行職務評定。
至於現年五十多歲、時任台東主任調查保護官的洪幸,因安置青少年業務和林男交好,明知林是涉案當事人,卻在訪視被猥褻的18歲少年後,將受害少年控訴內容洩露給林,遭檢方以洩密罪起訴。
林男強逼安置少年和他互相手淫猥褻得逞。

查出案外案 偷拍少保官

此外,檢察官還從林男與洪女互傳的訊息中查出案外案。洪因和1名朱姓少保官有嫌隙,竟找林當起徵信社,告知他朱姓少保官的車牌號碼、住家地址及差勤紀錄,要林跟蹤調查,朱姓少保官是否在上班時間以探視少年的名義打混摸魚。
林男為了討好洪女,不僅跟蹤偷拍朱姓少保官,還在朱的住處外安裝行車記錄器,竊錄他出入住家的時間,且佯裝司法志工,打電話給朱負責保護調查的少年,確認朱是否如差勤表時間前去訪查。
後來,朱姓少保官發現遭人監控之後,立即提告,但承辦的台東地檢署因當地警方消極不配合,只能轉向指揮廉政署南部調查組偵辦,才讓此案真相大白。
知名韓劇《少年法庭》內容描述觸法少年的故事。(翻攝 Netflix《少年法庭》)

遭控逼少年 摸下體手淫

本刊調查,林男任職的台東某兒少安置機構,曾獲獎肯定,但就在獲獎的同年,就傳出他對安置的未成年少年撫摸下體猥褻得逞,以及被指控逼迫少年和他互相手淫得逞2次,還趁少年獨自被關在隔離房時,拉開少年的內褲強摸下體,種種行徑和他刻意營造的形象大相逕庭。
全案之所以被揭露,是因被強摸下體的未成年少年不甘受辱,從安置機構逃跑,最後由警方尋獲,痛哭控訴遭林姓主任侵犯,案件才曝光。另1名18歲少年則是將被林逼迫手淫的事告訴家屬,家屬四處抗議陳情,才揭穿林的真面目。
林男遭起訴強制猥褻案件正由台東地院(圖)審理中。(翻攝Google Maps)
當時18歲少年的家屬,得知孩子遭林猥褻,立即以手機傳訊息告知機構的志工組長,希望尋求協助,沒想到志工組長獲悉後,竟將少年控訴被猥褻一事轉告林,林聽完氣急敗壞,衝去毆打少年下巴,還緊勒少年的脖子恐嚇:「我要找過去服務時認識的孩子來教訓你、殺你!」
林男因性騷擾及強制猥褻2名少年、非法蒐集及利用個人資料,分別被以強制猥褻罪及違反《個資法》起訴,日前法院召開接押庭,裁定交保候傳,他立即委任律師調閱偵查庭的錄影光碟,向媒體控訴檢察官窺視他的性向及性生活,讓他備受歧視。

演說登講堂 私下欺弱勢

對此,台東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謝長夏指出,承辦檢察官林靖蓉在詢問林姓主任時,是因手機內有可疑訊息,才會偵訊林男與所連繫的法院人員往來狀況及互動關係,是必要的偵查作為,並非無故或好奇而進行偵訊,應無刻意歧視或不當之言詞,台東地檢署亦將主動向法院調取相關卷證及錄影音偵訊光碟進行調查,以完整回復相關始末,釐清外界質疑。
林姓主任過去在社工界備受讚譽,還曾登上網路知名演講平台,就安置少年有關議題演講,藉此呼籲大眾重視少年觸法的社會問題。諷刺的是,他身為安置機構的工作人員,深知觸法少年無助孤獨的處境,卻欺負這些弱勢少年,已讓機構及工作人員蒙羞。
韓劇《少年法庭》中的安置機構,和此案兒少安置機構功能體制相似。(翻攝 Netflix《少年法庭》)

少年調查官VS.少年保護官

1997年10月29日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後,過去的少年觀護人依職務不同改稱為「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隸屬法院體系,主要工作負責未滿 18 歲觸法少年進行調查及輔導,目的在教育保護曝險少年、導正其行為及預防犯罪。

少年調查官的工作為調查、蒐集關於少年保護事件之資料、對於少年觀護所少年之調查事項及法律所定之其他事項;少年保護官的工作則是辦理由少年法官裁定應執行之保護處分,包括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勞動服務、安置輔導等;以及少年法院(庭)對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所裁定之親職教育。而各地方法院只會有1位「主任調查保護官」,擔任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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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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