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修憲案門檻相當高,除了全體113席立委中必須要有3/4出席,即85席,而表決時需要再有出席立委之3/4同意;通過後公告半年,再於期滿後3個月內舉行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須通過選舉人半數,即965萬張以上,這項修憲案才算正式通過。
為了讓18歲公民權修憲案能和年底大選一起舉辦,立法院在3月25日正式以109比0通過,是台灣憲政史上第一次將修憲案交付公民複決,中選會也在上週正式依規定,確定將此案與縣市大選合併舉行。
然而國民黨方面仍持續傳出反對聲音,主席朱立倫上週六(16日)受訪時指出,國民黨去年就提出公投案,始終認為公投應該和大選綁在一起,但民進黨強力反對,現在不就證明了國民黨是對的嗎?更批民進黨「如果稍微有點廉恥心,應向外界承認去年主張錯誤」。此外他也提到,國民黨同樣也一直主張不在籍投票,問民進黨為何反對。
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宗召柯建銘回批朱立倫和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呼籲他們不要活在去年公投的過往,找理由杯葛這次的公民複決,別讓自己成為歷史的罪人。
《自由時報》報導,府副祕書長李俊俋也回應朱立倫,他表示,憲法複決案、公民投票案、不在籍投票分別屬於3種不同的法規與不同層次的議題。其中,修憲複決是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裡面清楚規定是要在期限內交由人民複決,也就是說,國會何時推動憲改並非中選會所能掌握,因此沒有要不要綁在一起的問題,就算該年沒有選舉,憲法複決案也是得在期限內完成。
李俊俋強調,公投和憲法複決的法源不同。2018年公投綁大選的經驗,讓他們認知到政策或法律的創制複決應該和選舉這種選人的投票分開,才能讓相關討論充分呈現,凸顯公投的意義。
至於不在籍投票,李俊俋表示過去他擔任立委時也曾提出相關修法,而現在《選罷法》也允許選務人員可在服務的地方進行移轉投票,他批國民黨自己搞混,在修憲議題討論不在籍投票,但不在籍投票應屬《選罷法》層次。他也提到,由於擔心中國介入選舉,民進黨對於開放中國台商或僑界海外不在籍投票仍持保留態度。他希望藍營別再將公投、憲法複決、不在籍投票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