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警方在案件建檔過程中,發覺嫌犯很眼熟,經比對未破案件資料庫中發現與前日的嫌犯穿著相同樣式的深色外套,且特徵相符,經通知嫌犯再次前來說明及調閱相關影像資料佐證後,全案移轄管分局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續辦。
捷運警察隊分析近2年性騷擾案件,其中以在車廂內發生40件最多,占性騷擾案件46.5%,其次是大廳層發生23件及電扶梯發生15件;經大數據統計分析,特規劃8個重點站體守望及車廂巡邏勤務,以防止是類案件發生,並適時主動積極偵辦、加強累犯建檔辨識、建立捷運站務人員緊急影像調閱窗口,以利案件發生時能及時通報處置、保全證據順利偵破。
捷運警察隊呼籲,搭乘捷運時如遭到性騷擾等不法侵害,現場務必冷靜別慌張,可立即大聲制止,或大聲呼喊求救吸引過往路人或站務人員注意,另於車廂內可按下緊急對講機求助或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將立即趕赴現場,維護乘客安全;捷警隊再次提醒意圖犯案捷運痴漢不要心存僥倖,以免觸法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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