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妮可在交友軟體上認識李姓網友,雙方很聊得來,因此常在網路上聊天,2020年10月,妮可透露自己在房事中屬於M體質,李男則回:「實戰電愛超S(S指虐待)能挑逗你濕到不行」、「我實戰很S,你改天心血來潮可試試」,妮可追問:「會打嗎?」,李說:「會!」還補充:「掐脖子」,妮可開心回應:「超愛」。
數日後,兩人果真見面大戰,過程中,妮可主動要求李男掐她脖子,但李男擔心玩過頭會出人命,不敢太使勁掐;之後兩人玩起鞭打遊戲,李男也只是輕輕抽打,再用牙齒咬妮可。完事後,妮可非常不爽,氣得直奔醫院驗傷,並控告李男性侵。
檢察官檢視驗傷報告時發現,妮可除了背部、臀部以及肩頸有輕微的咬痕外,並沒有其他外傷,若是遭到性侵,應該會有更多因掙扎產生的傷痕。此外檢方也發現,兩人初次見面就約在半夜,且在李男的住處,事前兩人更曾開心地聊SM,種種跡象都缺少性侵證據,因此不起訴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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