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衝突發生的地點,是年約40歲、單身的航警局技正張筱瑜去年購入的新房,當時也在屋內的男子,則是已婚的34歲保一總隊維安特勤員警李立常,至於現場的其他男女,包含李妻在內的親友等,整起衝突起因於李男拋妻棄子,與張女大搞婚外情,甚至同居,結果遭李妻上門抓姦。
李妻哭訴,她與李男結婚2年,生了2個孩子,老大2歲、老么才7個月,在懷第2胎的時候,就因丈夫屢屢與張女曖昧而發生爭吵,沒想到去年10月生完第2胎,丈夫就在一次爭吵後,藉故離家不回,期間還一直逼迫她離婚。
李妻告訴本刊:「因為我先生的行為實在太惡劣,讓我身心飽受煎熬,為了討個公道,去年10月,我向保一總隊的長官投訴,希望他們能好好調查我先生跟張筱瑜的不正當關係,並依規定懲處。」
不料,李妻還沒得到保一總隊的回覆,投訴的消息就無端走漏,她因此被丈夫責怪,夫妻倆大吵一架後,李男索性離家出走。去年底保一總隊以「查無具體事證」為由結案,李妻無法接受,決定自行蒐集2人的不倫證據。
為了取得2人的不倫證據,李妻決定租下同社區大樓的房屋就近觀察,經過近1個月的守候,終於在本月12日凌晨,確定李男、張女都在屋內且熄燈後,才帶著父親與友人上門理論,雖然成功抓到2人同居的證據,但當天眾人到警局做筆錄時,李男與張女卻先下手為強,控告李妻及同行人等侵入住居、毀損、傷害及強制等罪名,讓李妻氣憤不已,怒批2人惡人先告狀。
李妻激動地說:「我先生很愛打人喊救人,我第2胎懷孕後期,身體不適,他還硬要出門參加有張女在內的聚會,我為了留他在家裡幫忙照顧大兒子,不小心抓傷他,他就告我家暴,雖然最後不起訴,但讓我痛徹心扉。」
針對相關指控,李立常、張筱瑜的共同委任律師黃子欽回應表示,李、張2人只是好友,沒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李妻因不滿丈夫對她提起離婚訴訟,所以故意抹黑李,並率眾闖入張的住處,案發時,屋內有其他友人,2人並非獨處,另外,李是因遭妻子家暴才決定分居,並非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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