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歷經多年審理,除蘇女刑度最重,其他強拍裸照共犯也分別被判刑1年4月及1年不等刑期,至於擅查女官員男友個資的新竹郭姓偵查佐則被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
離譜的是,早在檢方6年前起訴此案時,華盛董事長蘇成達即在集團臉書粉絲頁具名狂罵檢調杜撰故事草率結案,並批評檢方起訴內容有諸多嚴重錯誤與不實。
蘇成達在聲明稿最後還提到,「本公司向來與人為善,以誠待人,以信事主,冒犯業主之官員,對本公司有害無益,本公司不可能、更無動機為此自掘墳墓之行為;國內公共工程從業廠商,多有遭檢調誤解甚至誣陷之情形,本公司非首例,更不會是最後一例。」
話鋒一轉,蘇成達在信中更提到,「社會經驗足夠者,皆知調查局鋪天蓋地查案,耗費不貲,倘若所獲結果與其杜撰之藍本不同時,會有行政責任,此等因循積習,早以為人詬病已久,檢方鄉愿起訴,意在護航;對於楊檢察官以草率理由起訴本公司員工,並於起訴理由中對本公司多所杜撰汙衊,本公司必須嚴正駁斥。」
如今不但最高法院定讞判決狠狠打臉蘇成達當年的那封信,檢調單位如果悶不吭聲,豈不比塑膠還塑膠。此外,前年北檢偵辦台鐵捷運化工程爆出官商勾結弊案,蘇成達跟時任台鐵局電務處長周祖德均被列為被告,以30萬元交保,全案仍在調查,卻能一再承包公共工程,令人不解。政府相關部門實應嚴加把關,才能確保國家重大建設品質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