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力立委邱顯智質詢時表示,有些民眾因為改名已達3次,沒辦法再改回來,提出是否有除了次數限制外更好的作法,比如說收取比較多行政規費,以及設定短期冷靜期等方案。
該新聞被網友轉發到PTT,引起鄉民一面倒狂酸,「 怕有前科的一直改名字啊 」「告訴全台灣鮭魚仔就是貪小便宜的笨蛋」「一日鮭魚終生鮭魚」「愛當鮭魚就讓他當一輩子啊」「都三次機會了,自己選的」,更有網友酸「有必要為300個人改現行的法律嗎」。
針對《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表示,這不是錢的問題,認為現在限制改名3次是因為一直改名字,可能會影響社會穩定,不該讓「姓名權」無限上綱。戶政司長林清淇則認為,仍可思考是否修法增加「猶豫期」的規定,但希望喚醒民眾「名字很神聖」的想法,並非一種兒戲、覺得好玩就去改,也不應該因為一個商業行為就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