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第一分局指南派出所警員日前於政治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前執行路檢勤務,發現1輛瑪莎拉蒂廠牌轎車自面前疾聲呼嘯而過,由於該車行經校園周邊路段未減速停讓校童,員警立即尾隨其後,由於適逢清晨上班尖峰時刻人車眾多,警員尾隨該車約1公里後,在安全且視野空曠處向駕駛示意攔下盤查。
駕駛下車後,警方發現男子身上散發出濃厚酒味,且3年內曾有酒駕紀錄遭註銷駕駛執照,立即對該名男子施以酒精測試,經呼氣測得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15毫克,依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舉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該名駕駛得知自己因酒駕,愛車將遭當場移置保管後,當場向執勤警員苦苦哀求能否放行不要告發,警方對全案違規事實仍秉持勿枉勿縱,酒駕下場只能自己承受高額罰單等違規處分。
警方呼籲,酒駕新制於3月31日上路,加重處罰規定,2022年迄今,文山第一分局已取締酒後駕車38 件,較去年同期17件酒後駕車案明顯高出許多。為貫徹市府「酒駕零容忍」政策,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酒後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留意喝酒隔日的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與反應。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