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5點30分,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家琦主動召開記者會,坦承曾致電關心此案,黃家琦曾任職新竹縣警察局長,調離後至桃園市服務期間,因過去祕書吳仁志(現任職新竹縣刑大副大隊長)的介紹下,與天虹科技羅先生曾在桃園有一面之緣的餐敘。
在車禍發生後,羅主動致電給黃家琦,因不了解警界辦案程序,原本答應提供法律協助的吳仁志,因太太確診染疫無法到警局,加上羅從未進過派出所,才會致電向黃家琦請求幫忙,黃家琦承認雖有打過電話給新埔分局長林英煌,但只轉達關心,要求一切依法辦理。
由於此事件衍生社會極大風波,黃家琦認為牽連同僚、造成長官困擾,內心深感不安,已向署長陳家欽主動報告此事,並以書面報告說明,同時向警政署自請處份。
黃家琦聲明稿全文如下:
個人首先要表達深深的抱歉,因為一起單純車禍,引發後續很多聯想,又造成牽連很多不相干的人,內心實感不安,特此以書面說明:
1.本人黃家琦曾任職新竹縣警察局,調離後至桃園市服務期間,因過去秘書吳先生(現任職新竹縣刑大副大隊長)的介紹下,與天虹科技羅先生曾在桃園有一面之緣的餐敘,之後僅早安圖問候。
2.羅先生於五月18日當天發生車禍後,心情恐慌,曾找吳副大前往派出所瞭解事故,並諮詢過去類似車禍判例等,吳建議他坦然面對負起責任,但無論監視錄影器或醫院病歷,或法醫報告,都是科學客觀的,請他放心坦然面對,也可聘請律師。
3.羅於接獲筆錄通知後,本想邀請吳副大次日陪同再往派出所,然吳卻因妻子染疫,無法陪同,羅先生遂向我傾訴心情低落,我亦告知肇事責任,應容易釐清,一切依法處理,坦然面對即可。
4.因知羅心情恐慌,得知吳已曾致電林分局長表示居家隔離,無法陪同,因顧念羅係我部屬吳之友人,遂請林分局長學弟,如果得空,前往寬慰其心情,可能有利案情陳述與釐清,但也請一切務必依法辦理,同時告知如果時間上不方便,沒去,也沒有關係,絕無不當要求。
5.另羅先生本人書面聲明稿,於見諸於媒體前,本人未閱讀過,亦也無轉交新竹縣警局代發。
6.本案為單純對友人事故恐慌轉達關心,然已造成後續非議,甚至牽連同僚,造成長官困擾,內心深感不安,決定還原經過、勇於面對,因此報告署督察單位,並以書面特此說明,自請處分。
聲明人:黃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