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全球關注的官司宣判線上直播,吸引超過250萬人次觀看,最終陪審團判決安珀赫德敗訴。安珀原本要付出損失賠償1,000萬美元及500萬元的懲罰賠償金,但因為維吉尼亞州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金上限為35萬美元,因此法官將懲罰性賠償金降至該金額,安珀將必須付出高達1,035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
不過,安珀赫德的反訴也有部分指控成立,強尼戴普前律師也被認定對安珀誹謗,安珀可獲得200萬美元損失賠償,相抵後強尼戴普此次官司可獲賠835萬美元(約2.45億元台幣)。
對此律師林智群今(2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堆人看了強哥官司,以為官司就是要這麼打,我說你這個想法完全錯誤!」林智群提到,自4月11日馬拉松審判以來,強尼團隊傳喚了38名證人,而安珀團隊則傳喚了24名。陪審團在作出裁決前必須回答42個問題:24個關於強尼的提告,18個關於安柏的反訴。
林智群說,強尼這場案件有天價的請求金額、62個證人、天價的判賠金額、天價的律師費,(高報酬、但也高成本)這些東西,在台灣大部分訴訟都沒有。林智群以3點指出,首先,在台灣法院審理妨害名譽案件,了不起就是判幾萬、幾十萬,名人才有上百萬的判賠金額。另外,台灣沒陪審團制度,一切法官說了算,也不會讓你傳那麼多證人。第3,如果台灣律師問對方有沒有捐錢,法官會說這個跟本案有什麼關係?
因此林智群下結論:「在台灣想靠妨害名譽案件發大財,是不可能的事,
大家還是洗洗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