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媒報導,毀謗官司中,強尼戴普控訴安珀赫德在2018年12月於「華盛頓郵報」的專欄中,自稱是「家暴的公眾人物代表」屬於抹黑,他不滿被安珀的文章影射成家暴犯,因此求償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4.6億元);另一方面,安珀赫德反過來提告並要求1億美元(約新台幣29.3億元)。
誹謗官司最後結果,維吉尼亞州費法克斯郡巡迴法院(Fairfax County CircuitCourt)陪審團裁定強尼戴普贏得這起官司,強尼戴普獲得1,000萬美元(約新台幣2.93億元)的補償性賠償,以及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46億元)的懲罰性賠償,但因維吉尼亞州法院設有懲罰性賠償上限35萬美元(約新台幣1,024萬元),強尼戴普實際獲1,035萬美元(約新台幣3.03億元)。
但安珀赫德似乎不滿這樣的結果,發聲明表示相當遺憾,並透過發言人阿拉費爾(Alafair Hall)指出計劃上訴,但若要成功獲得上訴,安珀赫德除了要證明審判或主審法官對法律的解讀有誤;此外,她還得先繳1,035萬美金的保證金,外加上訴審判過程中的利息費用,而這筆錢就是她必須支付給強尼戴普的賠償金額。
另外,安珀赫德先前表示,為了打官司已花光積蓄,這也讓外界好奇她是否有能力償還強尼戴普,只要強尼戴普持有判決書,就能執行索賠,若安珀赫德拿不出賠償金,法院就會扣押其薪水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