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和邱顯智召開「公益信託大騙局?加速修法杜絕假公益真避稅」記者會,要求修《信託法》,以免公益信託變財團避稅工具。
國內1996年推動《信託法》上路,由衛福部和金管會掌管公益信託,公益信託原為鼓勵民間捐助社會公益,而得適用租稅優惠,一般公益信託由銀行保管,公益資產所有投資獲利,都必須回到信託基金之中,賺的錢不會再回到捐贈人手上。
信託公會指出,公益信託在英美等先進西方國家已行之有年,大學、美術館、博物館、歷史古蹟、名人建築、自然環境、貧困人口救濟和醫療事業等的運作與維護,都因有公益信託的支援得以持續,例如諾貝爾基金就是國際性公益信託的典範。
負責託管的金融圈,面對立委批評持分歧態度,有金融業者大喊支持,「公益支出金額要超過孳息收入的七、八以上才合理,不然只會淪為富豪的避稅工具。」
也有金融圈高層質疑,國外推公益信託,通常會考慮信託可持續性,「總不能一口氣花光光,再來喊沒錢,而且公益信託的錢已經不是富豪或富豪後代的錢,哪來的避稅工具可言。」
該名金融圈高層指出,國外捐贈資產成立「公益信託+基金會」協同運作,是希望推動慈善工作能有延續性,可徹底改變、扭轉問題,不會因缺乏捐款而無法繼續,免去基金會為籌錢所苦。
他進一步解釋,資產公益信託後,所有投資獲利都須回到信託基金中,「獲利不會再回到捐贈人手上,怎麼用來避稅?若政府修法要求課稅,也不過就是把錢撥入國庫,由政府用,這些信託的錢,早就和富豪們無關了。」
被點名的業者也私下抱怨,捐出去的金額遠比避稅的金額還高,「更何況,明明資產公益信託,錢都沒進口袋,現在卻被貼標籤,以後有意願回饋社會的企業,都得思考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