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大亂鬥發生在台中市龍井區遊園南路一家釣蝦場,目擊者指出,今天凌晨零時20分左右,陳男(26歲)與林男(21歲)在外面講電話時,眼光對上,互瞄一眼後,其中有人嗆:「看三小!」引發口角,繼而發生肢體衝突,2人各自回釣蝦場找友人助陣。
陳男這方僅2男3女,敵方陣營卻有7男1女,開打之後落於下風,於是陳男等人掏出鎮暴槍、BB槍反擊,現場一面混亂,雙方均殺紅了眼,連轄區烏日分局快打部隊趕赴現場,還繼續打!警方立刻噴灑辣椒水,壓制這群年輕人,除扣押棒球棍、BB槍等鬥毆武器,雙方共13人全數被帶回分局偵辦。
這場大亂鬥造成多人掛彩,其中3人挫傷較嚴重,但送醫包紮後均無大礙。警方訊後依聚眾鬥毆、妨害秩序、傷害、恐嚇等罪嫌,將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依照聚眾鬥毆罪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別以為打架鬧事,和解後撤銷傷害告訴就免罰,為了維護治安,警方鐵腕鎮壓,依法究辦,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