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指控,洪威華表示,投訴人夫婦已分別向他的服務機關提出相關檢舉,所有指控內容均與事實全然不符,他已經委任律師依法向服務機關提出說明,正靜候調查中,在調查期間,不便對外多言。
另洪妻劉一瑄亦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如下:
1. 本件是很單純的裝潢糾紛,不是公共利益案件,A女沒有必要訴諸媒體汙名化劉一瑄。
2. 劉一瑄並沒有如該投訴人所稱的「擅自」停工,而是在A女夫妻於110年10月11日指示下,受命中止承攬關係,並遵其指示停工及立即退場,相關過程都有證據及紀錄資料支持佐證。對於劉一瑄與A女間之糾紛,依照記者所詢問,顯然已經由該投訴人提告而涉訟於法院,應由法院審理定奪。
3. A女夫妻與劉一瑄熟識長達10多年,劉一瑄還與夫婿與A女夫妻及其所育子女與劉一瑄夫婦等兩家人之間,經常往來及共同參加活動,誼同通家之好,相知相交。是以,劉一瑄與A女夫妻間之往來綿密熱絡,A女夫妻基於與劉一瑄10多年之交往情誼,將台北市住家裝潢設計、監造施工交由劉一瑄全權承攬辦理。
4. A女指控劉一瑄不回應云云乙節,劉一瑄嚴正澄清,此係因該投訴人已表示此項糾紛已經涉訟,在保全相關事證的情形下,交由司法定奪,以避免日後權責歸屬不明。
5.劉一瑄完全依照現行法令辦理受託承攬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潢,A女夫妻對於此涉及之法律爭議問題,不可能諉稱不知。本案應透過調解或民事訴訟制度解決之事項,應非利用媒體公器來處理私人間的民事糾葛。
6. 劉一瑄並無任何脫產情形,劉一瑄將請該A女詳細說明,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