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今日零時起縮短入境檢疫天數,從原先的7+7放寬至3+4,前3天為居家檢疫、後4天則為自主防疫,不過初期每週入境人數上限為2.5萬名旅客,新措施是用於本國籍、外國籍及商務客。羅一鈞於疫情記者會表示,今日上午已有980多人完成入境,預估首日有4,500名旅客入境。
入境者選親友接送
羅一鈞指出,民眾除了搭乘防疫車隊以外,15日零時起,親友接送者不需提出申請,應於入境檢疫申報時勾選「親友/機關團體車輛接送」,並請配合各航空站揭示的交通動線規劃辦理,以及參照防疫車隊之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可換地點自主防疫
羅一鈞表示,雖然3+4期間是以「同一地點」為原則,若家中符合1人1戶規定可只訂3天防疫旅館,後4天返家自主防疫,不過在填寫入境檢疫系統時,檢疫地點只需要填前3天的旅館地址,返家要向戶籍所在縣市政府申請,簽具異動聲明書後,可更換一次地點。
家人不得返回共居
羅一鈞指出,新措施的4天自主防疫期間仍要以1人1戶為原則,家人不得回來該地點共同居住,若不符合規定者則要入住防疫旅館,此是為了護家人健康,因為3日檢疫期滿後接續的4天自主防疫期間,亦可能尚處於病毒潛伏期。
「必要外出」範圍
針對自主防疫期間所稱的「必要外出」,羅一鈞表示,以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或進行商務履約之上班、參訪、演講、開會才可外出,且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並應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
徹夜不歸會遭罰款
外界關注,若民眾於防疫旅館進行自主防疫,但期間卻外出未歸且失聯,旅館可採取何種措施與民眾是否有相關罰則?羅一鈞回應,若有發生該情事,業者須於隔日上午通報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調查確認民眾違規,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