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泰國對LGBT族群態度較為開放,也藉此吸引許多遊客前往觀光,但性別倡議人士則表示,LGBT仍處處面臨歧視,目前該國仍未通過同婚合法。
近日泰國國會4項同婚法案通過一讀,4份法案旨在為同性伴侶提供與異性伴侶幾乎相同的合法權利,其中3項為「民事結合」法案,2項為內閣批准、1項為泰國民主黨提出。
內閣本月7日通過的「民事伴侶關係法案草案」允許同性伴侶年滿17歲可登記為伴侶關係,但其中一方必須是泰國公民,同性伴侶也能領養孩子、擁有繼承權和共有財產權且為對方做出醫療決定。
泰國未來前進黨則提出「同性婚姻」法案,要求改變現有的性別條例法律,使所有人的婚姻都能平權,儘管遭到泰國政府施壓否決,但仍通過國會一讀程序。
《CBC》報導,泰國LGBT倡議人士認為根本沒有必要為同性伴侶制定特別法律,只需要修改現有法律讓婚姻制度更具包容性,強調「所有性別都應該有相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