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說,孫前大法官畢生奉獻司法及法學,過去曾擔任檢察官,並在本部司法官學院(前身為司法官訓練所)擔任講座作育英才無數,更與其夫人前最高行政法院黃庭長綠星共同在48、49期司法官班,以「司法之過去、現在與未來」為題,為司法官學員進行群組教學,培養司法官開闊之胸襟及宏觀之視野。
法務部指出,孫前大法官也曾於民國73年至84年間擔任本部民法(財產法)研修委員會委員,期間出席近500次研修會議,促成民法債編於88年4月21日修正公布,該次修正係民法於18年制定公布後最大幅度之修正,對於健全民事相關法制,功不可沒。
此外,針對我國刑事訴訟制度變革有重大影響之司法院釋字第392號解釋,孫前大法官曾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除引據制憲資料一再強調憲法所定之法院亦包括檢察官,肯定檢察官之司法官屬性外,就羈押權一事,更認同當時本部提出「檢察官羈押處分立即審查制」之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認為本部之主張可兼顧犯罪嫌疑人人權保障及檢察官偵查主體地位之維持,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法務部長蔡清祥在今年3月20日東吳大學法學院106週年院慶暨院友會活動時,與孫大法官相見歡,蔡部長對於孫大法官法學淵博、爽朗熱忱之長者風範銘感在心,對於其驟然離世,深感不捨,也緬懷其一生為司法無私之貢獻,仍將秉承孫前大法官所樹立之司法風範,以民為念,帶領本部全體同仁繼續為進步之司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