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與媳婦、兒子同住的老翁,在2020年11月7日上午10點,趁兒子不在家,起了色心從後面熊抱小美,並無視小美反抗,對她上下其手,還用手隔著媳婦的內褲撫摸其私密處。
因公公先前有多次鹹豬手紀錄,已讓小美不堪其擾,但小美都不敢反抗,反讓公公食髓知味,更加有恃無恐,甚至得寸進尺撫摸其私處,小美擔心公公日後又會對自己伸出狼爪,於是報警提告。
老翁起初否認,但小美出示手機蒐證畫面,法官認定老翁有猥褻行為,判有期徒刑11月。老翁不服上訴,並坦承犯行,小美認為公公已認錯決定原諒,法官考量受害者求情,審酌後處有期徒刑11月,得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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