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7 05:58 臺北時間

【孔廟割喉女教師3】凶手翻供控警刑求 偵訊錄音檔還原真相

mm-logo
時事
張志偉(左)到案後,被警方帶回案發現場尋找凶刀。(東森新聞提供)
張志偉(左)到案後,被警方帶回案發現場尋找凶刀。(東森新聞提供)
17年前,高雄左營孔廟發生一屍2命凶殺案!1名懷有身孕的女老師花了2百萬元,委託在徵信社上班的乾弟調查她的同居人是否劈腿,結果發現對方收錢不辦事,要求退款,沒想到乾弟竟找下屬約她到孔廟,並在公共空間將她割喉殺害。警方根據通聯紀錄鎖定凶手,並在其女友家中發現沾血衣物,這才突破心防,凶手坦承,上司承諾支付1百萬元請他殺人,全案宣告偵破。
為了釐清真相,警方清查唐女的手機通聯紀錄,發現唐4月初就一再傳簡訊要求林明佑還款,且案發前1小時內,唐連打6通電話給林,加上張志偉的指控十分詳細,檢方最後認定林教唆殺人,將張、林2人依殺人罪嫌起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處張、林無期徒刑。
對於一審的結果,林明佑不服,上訴二審,並趁開庭時私下恐嚇張志偉,要他一個人扛下所有罪責,否則會找人對付他的女友和家人,張因害怕,只好照林的指示翻供,聲稱因員警刑求,他才供稱受林指使。
張志偉行凶後返回現場、留下資料,順利將停在封鎖線內的車輛開走。
為了確認,法官傳喚承辦員警到庭作證,員警表示,製作筆錄時有其他刑警及派出所主管在場,一人負責問、另一人打字,全程都有錄音,不可能脅迫、利誘,更不可能刑求。根據錄音內容,員警只有提醒張志偉,最好把所有涉案人都供出來,罪責才會減輕,也較能得到死者家屬的諒解,而張一直到第四次筆錄時,才供出林明佑指使。
雖然林明佑始終否認教唆殺人,但法官審理後,認定他涉案事證明確,且只因唐女一再要求退款,竟不顧她懷有身孕,狠心教唆張志偉將她殺害,犯後還企圖脫卸罪責,態度惡劣,毫無悔意,最後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至於張起初雖無殺人犯意,但在林的恐嚇、利誘下,最後動手殺人,惡性重大,不過,其犯後坦承不諱,已見悔意,因此將他判處15年徒刑,讓他付出應有的代價。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