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8點多,到台南訪友的安姓憲兵下士,不知何故喝得爛醉,在路口見到女童騎腳踏車等紅燈,突然情緒失控,衝過去朝女童頭部一個飛踢,將孩子踹倒在地,附近藥局一名藥師見狀,趕緊上前阻攔,險遭安男動粗,女童趁隙哭著跑回家,女童母親見狀衝出來,欲保護女兒,但已經抓狂的安姓下士,卻對急於護女的母親飽以老拳。
這時附近民眾看不下去,多人上前阻攔,而安姓下士想逃,卻被氣憤的民眾團團圍住,壓制在地,轄區派出所員警及時趕抵現場,將安姓下士帶回分局偵辦。而落網後的安男仍然泥醉,被銬著呼呼大睡,警方抽血檢驗,其體內酒精濃度超過1毫克,直到下午2點多,安姓軍人才清醒,他說自己喝到「斷片」,根本不記得有踹女童頭部這件事。
警方訊後依涉嫌傷害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安姓下士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
昨天晚間9點多,台南地院開聲押庭,安嫌否認故意傷害女童;但法官審酌安嫌恣意傷害女童母子,其無視法紀,不尊重他人權益,於爛醉後公然於市街上恃強凌弱,欺負幼子女,多次暴行,情緒控管不佳,極易對於他人造成傷害,有事實足以認為其有反覆實施同傷害犯罪之虞,因此裁定收押,但不禁見。
而安嫌所屬的憲兵指揮部則宣布,台南憲兵隊安姓下士,於111年6月26日休假期間,肇生酒後行為不檢事件,憲指部依「刑懲併行」原則,案發當日即刻將安員調離現職,並檢討重懲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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