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因確診被收置於雙和醫院的62歲洪男,因欲走出病房被護理師制止,竟在病房內持水果刀砍傷施姓護理師,施女倒地後仍持續攻擊,後來陳姓與蔡姓護理師趕至現場制止,也遭洪男砍傷,導致3護理師身上多處刀傷,甚至氣胸、右手神經遭砍斷等。不僅如此,洪男在犯案過後,甚至還對照顧自己的護理師吐痰,或以不雅言語辱罵護理師等。
事後,洪男涉《刑法》殺人未遂罪與違反《醫療法》,歷經1年的時間,本月1日判決出爐,洪男被判12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洪男住院期間態度客氣、無舉止怪異,僅偶爾會因醫療措施情緒激動,無足夠證據能夠證明洪男在犯案當時有明顯脫離現實的譫妄症急性發作或知覺異常。
此外合議庭法官也認為,洪男傷害的是被害人要害,甚至導致被害人右手機能受損,也造成精神上的損害,其中25歲陳姓護理師事後就須復健長達半年,甚至還出現掉髮、失眠等情況,須服用止痛和安眠藥物才能入睡。且犯案後洪男一直否認犯行,也未提出和解方案,沒有彌補被害人之誠意。
而對於判決,今(5日)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則發表聲明,表示感謝法官主持正義,還給全民健康安全醫療環境;同時也嚴正譴責醫療暴力,並心疼3位護理師在這1年間不僅須面對漫長的復健,每次出庭,都要再次回想恐怖經歷。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強調,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人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尤其疫情期間,醫護人員每日穿著密不透風的防護衣,堅守崗位照護病人,醫療暴力不但威脅醫護安全,更嚴重影響國內醫療環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還指出,他們高度肯定新北地院對醫療暴力案件從重判刑,感謝法官嚴刑懲罰此類暴力行為,期待此判決能帶給民眾警惕。此外,最重要的是,希望醫院考量受傷的護理師身心靈恢復狀況,妥善安排復健及後續工作調整,讓她們逐步回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