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判決結果,許藍方於在臉書發表「5點聲明」,內容表示尊重法官,但仍堅稱和人夫沒有感情糾葛、更無肢體接觸。她自稱元配提出作為證據的照片非她本人;LINE對話均為「txt文字檔」,無訊息原始檔;甚至還稱康男曾撥打「公共電話」給她,索要「1000萬元和解金」等情事,更稱「已針對此事提出妨害名譽訴訟」。
對於許女的辯解,元配劉友臻向本刊表示:「對方有權利以她的角度講述一個她自己版本的故事,不過我想法院的判決已經說明一切。另外目前我尚未收到許小姐刑事名譽誹謗訴訟的通知,也謝謝媒體朋友們的關心!」她也強調,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待細讀內容後會再做說明。
本刊調查,劉友臻在2020年11月時,無意間在丈夫康鈞尉的電腦中,發現不少與許藍方的鹹濕對話,包括「高潮再高潮」「在床上叫別人的老公」「怕你老婆都想嫁給我」等,劉質問丈夫,他即坦承與許發生不倫,並主動致電她切斷關係。劉事後透過律師發函要求許出面道歉,但許不斷迴避,劉在忍無可忍下,將許一狀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