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莉亞在網路上自許「踢爆者」,以「奶奶快回家」的看板廣告當配圖,在粉絲專頁貼文,怒罵某診所「當初惡意陰我就算了,到現在還不斷消費我」,同時還營造多名受害者也有相同的遭遇,並於前年5月1日再度發文,痛批同一家醫美診所強迫她代言,設局騙她簽約,3年來瘋狂地消費她,她實在忍無可忍,呼籲粉絲不要上當受騙。
該篇貼文一出,即有署名「李筱晴」的網友在留言區貼出整形失敗的照片附和,聲稱自己做隆鼻手術也有不好的經驗,並大讚莉亞發聲很勇敢;另名網友「王奇恩」也貼出照片稱,他做平胸手術後出現問題,對方卻推卸責任。之後,莉亞又在粉絲專頁陸續轉貼兩名網友指控在同一家診所整形失敗的發文,寫道:「好可怕…又有可憐的受害者私訊我了。」「又有人傳給我了…大家愛美一定要慎選診所啊…」
遭留言中傷的業者立即報案,將相關留言以及轉發貼文取證提告,檢警受理報案後深入調查,發現受害者文章的用字遣詞有多處神似,留言的帳號也疑似是人頭帳號,懷疑發文者可能是同一人。
檢警根據留言的IP位址,查出是來自台中一處民宅,於是發動搜索,一進門赫然發現該住處是網美莉亞的住家,當場查扣她的手機,並從查扣的手機發現,莉亞曾以李筱晴及「艾莉絲」的名字登入臉書帳號,登入的手機型號就是iPhone 11 Pro Max,與本名趙綵柔的莉亞持有的手機相符,檢警後來向網路業者函調資料,也證實以李筱晴及艾莉絲為名留言,是在莉亞的住處登入連線無誤。
莉亞到案後,承認臉書粉絲專頁是她創立,但是否認上述言論是自己所發表,而是與她合作過的珠寶廠商、暱稱艾莉絲的人所為,還把責任推給在微信叫「婷婷」的人,表示是委託婷婷管理粉專,並說婷婷也是拿iPhone 11 Pro Max手機,但不知道對方真實的姓名以及年籍。
檢察官認為,莉亞都已經知道對方使用的手機型號,表示雙方有一定交情,卻說不出對方本名,實在不合理。加上檢警查扣莉亞手機,從其備忘錄中發現相關的文章內容,經過勾稽比對,認定莉亞一人共分飾4角,造謠誹謗事實明確,於是將她起訴,目前全案由台中地院審理中。
不過,莉亞惡劣的行徑不僅如此,她不甘發假訊息遭查辦,竟還在網路上以諧音大罵業者,今年5月被台中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