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號稱擁有G奶好身材的莉亞,2019年以代言換取免費隆乳,與元和雅醫美診所簽約,並刊登「尋奶啟事—奶奶快回家」的隆乳廣告,廣告一出,引起很大的迴響,讓莉亞的知名度大增,但是雙方事後卻對合約出現歧見,從此紛爭不斷,互有訴訟。
莉亞認為元和雅街邊看板及網路文章廣告內容低俗,如診所醫師受訪時指她的乳房「有8公分位差」、針灸療程導致破裂等語,讓她名譽受損,要求下架廣告,並提告求償。
此外,她還要求和她簽立肖像權授權契約的映華公司,應返還50萬元肖像權授權費用;並指控映華公司與醫美集團合作刊登的廣告,已涉及公然侮辱,另再向兩公司及元和雅法定代理人,連帶求償50萬元,全案共求償100萬元。
但是高雄地院審理認為,雙方合約中明定,莉亞以肖像權換取價值30萬元的水滴果凍隆乳療程,授權診所可以使用她的肖像權,用於「協助推廣美容醫學之業務」「作為術前術後對照使用」等,「尋奶啟示」等廣告,以及診所的官網文宣,並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及誠信原則。
法官並認為,「剝皮網紅」出自媒體報導,並非映華公司的恣意評價,再者「自然內在美」「內衣幾乎快罩不住豪乳」「批踢踢鄉民大推薦!」等詞,則是引導消費者以莉亞作為目標,進而購買療程,因此沒有貶低、壓抑莉亞人格權的意思,並無公然侮辱,因此判莉亞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回首過去關於莉亞的新聞,除了被粉絲控訴是剝皮網紅以及和元和雅之間的官司訴訟外,並無其他代表作,如今捲入造謠誹謗官司,遭檢方依加重誹謗罪及公然侮辱罪起訴,惹得官司纏身,應是她始料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