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2日,60歲的陳男因涉及一起傷害案,被傳喚到彰化分局,由於案情一時無法釐清,加上檢察官尚未作出指示,也不曉得必須待在警局多久,他擔心失智母親獨自在家,於是請求辦案人員陪同他回家一趟,餵食母親。
辦案人員認為他是「孝子」,而且他暫時被列為關係人,法律不外乎人情,於是派員隨他回家,沒想到陳男餵食年邁老母時,突然有三顆制式子彈從床邊掉落地上,員警撿拾喝道:「怎麼會有子(彈)?槍呢?」
起初陳男辯稱只有這三顆子彈,但警方勸他最好自己交出來,否則要發動緊急搜索,到時候驚動老母親就不好了,陳男無奈,只好從衣櫃抽屜取出69發子彈,再從書桌抽屜取出一把巴西Taurus廠製造的PT 92 AF制式手槍。
傷害案意外「槓上開花」,查獲槍彈,警方追查來源,陳男辯稱,這批槍彈係年輕時一名已故友人寄放,已經快四十年了,當時年輕不懂事,所以就代為保管至今,但他從未持槍作案,希望能減輕其行。
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判決書指出,政府為了嚇阻犯罪,逐步提高持有制式手槍的刑度,被告一直未將持有槍枝主動報繳,且槍枝遭警查獲時呈現上膛狀態,對社會造成潛在不安,惟念其犯後坦承不諱,將收藏之槍枝交出,可見其悔意,因此判處4年徒刑,併科15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