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去年1月12日下午5時許國北教大校長陳慶和在教評會後,因不滿遭評委質疑陳刻意安插自己人馬,與陳姓主祕和蔡姓學務長一同至洪姓教授研究室進行「溝通」,但未事先通知或連繫,且溝通方式造成洪姓教授心生恐懼,事後遭監察院糾正。
國北教為此提出澄清,否認恐嚇洪姓教授,並表示蔡姓學務長及陳姓主任祕書2人因認無端被洪教授貶損名譽一事,已在去年5月間提告教授。
北檢調查,國北教大陳姓主祕和蔡姓學務長確實曾與校長陳慶和至研究室找洪姓教授,加上2名證人指稱當時曾聽到陳等3人與洪姓教授在研究室發生言語衝突,認為洪姓教授所言並非毫無根據。且恐嚇、威脅為個人主觀感受,加上此事已涉及校園安全及大學自治,可受公評,因此予以洪不起訴處份。
針對判決,校方表示陳校長與蔡姓學務長及陳姓主任祕書2人在洪姓教授在研究室互動狀況部分,是校長遴選衍生的恩怨,且雙方各執一詞,否認因強行闖入洪姓教授研究室恐嚇遭糾正,此外校方也認為監察院調查報告內容確有諸多瑕疵,導致北檢誤判,將提出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