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累累的楊婦多年來常到各大餐廳豪點,飽食後卻表明沒錢,自前年5月起就涉嫌多家餐廳吃霸王餐、唱歌及搭計程車不付錢,今年5月14日因在東區知名火鍋店吃霸王餐,1人狂點3,178元餐點,一度登上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楊婦5月4日8時22分前往台北市「京星港式飲茶二店」消費,點了各類餐點及飲品共3,680元,再加1成服務費總計4,048元,直至16時40分許店員詢問是否能結帳,結果楊婦兩手一攤稱沒錢,店家因此報警處理。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念在楊婦坦承犯行,同時也考量自述家庭經濟狀況小康、大學畢業、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之生活狀況,與多項詐欺前科紀錄,因此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1,000元折算1日。
楊婦5月6日12時1分許前往新北市「錢都日式涮涮鍋」再吃霸王餐,點了465元的海陸鍋,飽食一頓後再故技重施而遭店家提告;對此,新北地院依判拘役10日。楊婦5月15日15時59分許前往台北市「兩餐敦化店」,選購439元的「399肉肉吃到飽方案」,完食後才聲稱無力支付餐費,北院判有期徒刑3月。
楊婦6月5日17時13分時許前往台北市「可利亞石頭火鍋餐廳」消費,點了火鍋吃到飽及天使紅蝦及生蠔共873元;6月22日11時10分許前往台北市「皇膳魚翅餐廳」,一口氣點了3,441元的餐點。針對2罪,北院以詐欺取財罪,共2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
楊婦因涉多次吃霸王餐之詐欺等案件,北院6月29日宣判再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楊婦3月徒刑,並於隔日裁定停止羈押。孰料,楊婦7月20日前往台北市「壽司郎スシロ台北中華路店」點了近1,800元的餐飲費,再吃霸王餐而遭店家報警、提告,檢方認為楊涉詐欺取財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最後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