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住在彌陀區的55歲李姓男子在近10年已有7次酒駕,被警方查獲移送法辦的紀錄,他曾於2010年3月20日曾拒絕警方酒測;李男於本月22日晚間再度酒駕,並於等待紅綠燈的空檔睡著,引起警方注意。
警方多次敲打車窗才將李男喚醒,並要求李男將車停靠路邊,李男後來坦承飲酒「喝很多、厚的薄的都有!」,但當警方要求李男進行酒測時,他拒絕配合。
警方在告知李男拒絕酒測的法規後,對李男出酒駕拒測、危險駕駛(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及無照駕駛等違規罰單,並移置保管其李男的汽車;警方表示,這是李男10年內第二次酒駕拒測,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需罰36萬元,危險駕駛可罰6,000元至2萬4,000元,無照駕駛可罰6,000元至1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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