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公司21日凌晨為了讓廢棄物順利進場,疑找來黑衣人「清場」,與助手在門口的反坤輿自救會成員爆發衝突,期間黑衣人不僅丟擲石塊、三角錐等物品,甚至還噴胡椒噴霧、辣椒水,更有民眾遭拖進黑衣人群中圍毆。而當時警方在現場僅逮捕2名自稱「保全」的蔡姓、王姓現行犯,依「妨害公務罪」送辦,事後2人各以10萬元、5萬元交保,引發外界質疑。
日前警方再度拘提當天涉嫌施暴的17人,被拘提17人中,有3人具天道盟太陽會背景,被以組織犯罪、恐嚇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法辦,另8人為雇用保全,還有坤輿公司人員。警方也通知外圍分子59人到案說明。而被拘提到案的17人,經檢方複訊後,有9人以1至3萬元金額交保,其餘則被請回。
此外,警方還傳喚了坤輿當天雇用之2家保全公司弘鷹與翔鷹之負責人到案說明,後依違反保全業法裁罰,最高裁罰至新台幣50萬元。據悉,坤輿是以每人3,000元之薪資聘用保全,具太陽會背景的陳男、駱男與鄭男先後押8車次遊覽車增援,共200人前來清場。
此外,在暴力衝突事件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宣判,因坤輿未做環評,命坤輿公司於實施環評並通過前不得實施開發行為。立委洪申翰25日則呼籲,苗栗縣政府不應再上訴,不要一錯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