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該名曾男平日開店販賣豆漿等食物為業,日前凌晨2時許,他騎車至豬肉攤前,搬走擺放在攤位桌上重達20公斤的絞肉機,將絞肉機裝進自備的提袋內,掛在機車後方載走,還因機器太重,一路搖搖晃晃離開。
警方接獲豬肉攤李姓老闆報案指稱生財工具遭竊,展開追查,循線將曾男逮捕到案,曾男到案後,辯稱「只是借用一下」,但李姓老闆則駁斥此說法,表示與曾男根本不認識,也未曾接獲曾男想「借用」的訊息,曾男訊後被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北投分局呼籲,警方對於竊盜行為零容忍,犯嫌在警方嚴密追緝下必定無所遁形,民眾亦務必妥善保管自身財物,不讓宵小有機可乘,防止竊盜案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