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指出,今年1月底,孫男於台北市第二殯儀館參加母親告別式,卻於火化現場因遺產問題,與家族成員發生口角,竟當眾毆打多人,更猛踹A先生,造成他的肋骨挫傷。A先生等人當場報警,調閱監視器畫面提告。即便有鐵證,孫男在法庭上依舊否認到底,還無端控告A先生公然侮辱,意圖用濫訴來卸責。所幸A先生獲不起訴,孫男則在今年4月底被檢方依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A先生表示,孫男所犯的傷害前科不止一次,他過去曾在車禍案件協調時,發生暴打對造的情況,而被法院判刑。A先生認為,孫男的暴力行為已不適格擔任公務機關駐衛警一職,於是向台北市區監理所陳情,希望單位儘速予以懲處。不過,台北市區監理所為了應付各界對孫男犯行的追究,竟僅將他調往士林監理站,此舉形同未有任何作為,縱容行徑令大家感到匪夷所思。
針對指控,台北市區監理所表示,孫姓駐衛警任職期間,並未收到檢舉稱他有暴打民眾、與人發生衝突的狀況,不了解民眾的投訴由來為何?另孫員於8月份調任士林監理站,也是因應人力調配才做此調動,非懲處孫員的措施。
A先生獲悉台北區監理所回應後表示,明明鐵證如山,單位若仍選擇包庇,不但讓被孫男毆打的人難以信服,也會損及機關的信譽,呼籲監理所應依法行政,也一定會繼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