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訴警方,44歲的葉姓女子是一名導遊,同時也是一間不動產公司的負責人,人脈很廣,某次畫展,認識裱畫店的張姓老闆,能言善道又會打扮的葉頗受對方喜愛,二人互動頻繁,私下更互稱乾爹、乾女兒,感覺二人關係匪淺。後來,葉因公司營運不善,積欠地下錢莊大筆債務,多次找張周轉,張也二話不說答應幫忙,沒想到卻因此養大葉的胃口,還招致殺身之禍。
原來,張陸續借數百萬元給葉,但葉仍不斷開口要錢,張拗不過她,只好帶著葉找友人周轉,友人看在張的面子,前後借葉1千6百萬元,沒想到葉卻擺爛不還,張對友人過意不去,多次到葉的公司討債,讓葉心生不滿,於是找上楊商討殺人計畫。
葉提議以協商債務的名義誘騙張赴約,再將他載往山區殺害,並用強酸溶屍滅證,楊聽了爽快答應。案發前一天,二人相約到五金行購買大型美工刀、鐵絲及一桶硫酸,過程全被監視器清楚錄下。
隔天,葉女開車去接張,之後將車開至楊埋伏的地點,讓楊上車,這時,楊從後座拿出預藏的美工刀,抵住坐在副駕駛座的張男脖子,說:「葉要我押你,不要動!不然我會劃下去。」葉見狀則將副駕座椅平放,並用鐵絲綁住張的雙手,再由楊對張強行灌酒,想讓他意識不清。
之後,楊一路以美工刀威脅張,並指示葉女往坪林的方向行駛,行經北宜公路某偏僻路段時,葉將車停在路邊與張談判,但談判破裂,葉、楊二人先將張打昏,最後將他勒斃,事後按計畫將屍體載往山區,打算肢解後溶屍。
唐有為說:「楊的右手有舊傷、無法施力,葉只能自己動手分屍,但瘦小的她切斷張的雙掌後就滿頭大汗,認為分屍太費事,於是改變計畫,與楊合力將屍體抬下車直接棄屍,但因怕張的身分被認出,才脫光他的衣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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