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北市警局新店分局偵查隊小隊長的唐有為告訴本刊,2008年6月30日下午一名貨車司機開車行經北宜公路坪林路段,因為尿急下車解放,結果竟然看到一具臉部朝下的男性裸屍。
由於現場並沒有發現任何證件,死者的手掌也找不到,沒辦法透過指紋比對身分,案情一度陷入膠著。不過,警方在屍體附近尋獲一個裝有平安符的香火袋,最後竟成為破案關鍵。
為了盡速確認死者身分,警方透過媒體公布死者身體特徵及香火袋照片,隔天,一名郭姓女子聯繫警方,說她好幾天找不到張姓友人,看到新聞報導斷掌裸屍案,懷疑死者可能就是張男。警方通知張的家屬認屍、比對DNA,最後確認死者就是63歲的張姓裱畫店老闆,根據張的手機通聯紀錄,推測他應是失聯當天遇害,並鎖定張男的葉姓乾女兒及其楊姓好友涉有重嫌。
警方先逮捕楊男,楊認為警方沒證據,否認犯案。為突破心防,警方告訴楊,已掌握葉也是涉案人,並暗示葉落網後為卸責、減刑,可能出賣他,楊這才決定全盤托出。
他告訴警方,44歲的葉女是一名導遊,同時也是一間不動產公司的負責人,人脈很廣,某次畫展,認識裱畫店的張姓老闆,能言善道又會打扮的葉頗受對方喜愛,二人互動頻繁,私下更互稱乾爹、乾女兒,感覺二人關係匪淺。後來,葉因公司營運不善,積欠地下錢莊大筆債務,多次找張周轉,張也二話不說答應幫忙,沒想到卻因此養大葉的胃口,還招致殺身之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