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去年底,蔡男對一名IG上的正妹一見鍾情,雖兩人不曾碰面,但蔡男卻將對方幻想成自己的女友,透過訊息不斷騷擾、傳送不雅照,透過女子打卡地點猜測對方住處,並自作主張寄送禮物到女方住家附近的超商,並要求女生去領禮物。甚至訂了女生住家附近的餐廳,邀約對方共進晚餐。
女子因不認識蔡男,只好報警求助,警方日前將蔡男拘提到案,警訊後依規定開立告誡書,倘若蔡男日後仍騷擾對方,警方可依法啟動保護令機制。蔡男也成為跟騷法上路後,新北市首例遭拘提的個案。
警方呼籲《跟蹤騷擾防制法》於今年6月正式施行,若有違反跟騷法規範的跟蹤騷擾行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攜帶危險物品並犯跟騷罪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