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被告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8年、寶佳投資主管邱裕元8年、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4年、復華基金經理人劉建賢3年8月、復華研究員陳周倫10月、統一投信資深副總經理闕志昌、統一經理人孫民承均3年8月、統一經理人郭士慶3年4月、統一研究員俞建業8月、群益經理人謝志英、群益研究員湯明真無罪。
全案緣於,檢廉調查,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投資主管邱裕元等人自2019年5月下旬起,謀議炒作遠東百貨公司股票,將股價拉抬後,2020年5月至7月間計畫賣出股票套利,但售出數量不如預期,便聯繫游迺文企圖利用勞動基金接手獲利。
檢廉查出,游迺文2020年8月間在唐楚烈邀請,前往北市復興南路的私廚「馥邑隱廚」用餐,享用昂貴餐飲後,同時要求下屬及透過證券業者以高於設定價格買進遠百股票,涉嫌操縱股價,讓寶佳等公司得以出脫手中的遠百股票獲利。
台北地檢署去年2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損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等罪嫌起訴游迺文、唐楚烈、邱裕元、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基金經理人劉建賢等12人。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