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陸製PPK空氣槍因槍管、撞針、彈匣三大漏洞,加上沒有足夠「防改設計」,導致中國的PPK空氣槍無法順利外銷歐美玩具槍市場。詭異的是,這批PPK空氣槍最後卻合法引進台灣,據警政署資料,2020年高雄「鴻聲國際公司」申請進口1,500把入台,該公司實際負責人為前立委梁牧養的兒子梁建斌,雖然入台手續一切合法,但仍引起警政國安高層注意。
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表示,改造槍枝一直是危害國內治安的元凶,台灣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曾於2020年6月修正通過,將操作槍定義為模擬槍進行管制,但未能禁絕改造槍枝泛濫,反而使模擬槍交易走入地下化,顯見查緝非法槍枝,關鍵不在於修法,而在於執行效率,其中包含行政資源與警力配置等。
在前次修法擴大模擬槍定義,看似給予政府更大權限方便執法,但實際執行結果,包括原操作槍送驗報繳時期,仍可看出列管或查禁槍款相當大的比例,並非原修法欲禁絕改造槍來源如JP915,而是僅形式略為符合、但實與治安無涉的模型、道具及訓練槍等(如仿古燧發槍、軍訓用65步槍等)。
為避免警力再遭虛耗徒增民怨,往後對模擬槍(含零件)定義應更為精確,可便於警察或海關單位即時辨識,提高查察效率。國內玩具槍業者除少部分已依模擬槍出口及管理辦法申請製造模擬槍專供外銷外,大部分以空氣槍(含低動能遊戲用槍)為主要產品,其製造原理、結構等與模擬槍不同。但因具備研發與辨識能力,可於政府制定新政策時提供務實建議。
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建議,針對模擬槍零件納管,此為處理不法分子在持有、運送及販售模擬槍、改造槍時,刻意將槍枝拆解規避處罰,其中火藥式槍枝最重要的零件就是槍管,包括真槍槍管(原本就依槍砲修例在禁止之列),與能夠改成發射子彈、具槍膛藥室結構的半成品槍管,如內含阻鐵,但可輕易鋸掉、鑽穿者(目前未列管)。至於槍膛結構已破壞,無法發射火藥子彈的槍管,或氣動式玩具槍零件,則無管制的必要。
在結構上,模擬槍與氣動式玩具槍明顯不通用的零件,還包括附有撞針(座)的滑套,可權衡政府執行量能與辨識能力,再考慮是否納入管制。至於結構類似真槍的彈匣,因彈匣結構較簡單且非屬核心零件,民間作為軍品收藏比例高,建議排除在納管範圍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