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模擬槍零件烙印編碼上,國內廠商依法可申請製造模槍專供外銷,此項提議是為避免零件流入國內市場。目前玩具槍協會會員大部分僅製造氣動式玩具槍,模擬槍零件如何編碼,哪些零件要編碼,建議行政部門另邀集業者,擬定可行方案,建議如須編碼,仍應以模擬槍核心零件為限。
在金屬材質玩具槍(含氣動式)零件管理,目前槍枝設計趨勢已不再限於使用全金屬材質(如警用PPQ),甚至因材料科技日新月異,部分非金屬材質也可能應用於槍管等核心零件,再管制材質已是錯誤方向,應從結構界定是否僅為擊發子彈而製造的零件。
這次陸製PPK空氣槍被有心人改造成火藥槍,是國內首次出現合法進口的氣動式玩具槍,被不法業者改造具備擊發(火藥)子彈功能,引起政府關切。此為相當罕見案例,一般氣動式玩具槍在結構上,本來就和火藥槍枝有很大差異,依據警政署統計,將氣動玩具槍改為火藥槍的比例,占查獲改造槍支比例不到1.5%,且案例來源皆為此款特定槍枝。
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建議,政府應儘速成立審議委員會,專案審查各項進口玩具槍,尤其針對此類特殊案例,海關或警察單位可透過審議委員會制度,建立製造商、進口商及產品的警示名單,名單內商品申報進口時由關務署會同刑事局採逐批實際查驗,將有問題的槍枝阻擋在境外,「讓專業協助政府各部會把關」。
至於其他大部分氣動式玩具槍,可採證國外自律組織,如日本ASGK、JASG等機構認證商品,列為一般書審對象,不需實際查驗撙節寶貴行政資源。在中長期規畫上,可透過行政委託與簽訂行政契約方式,由國內成立第三方認證機構,協助審議委員會與關務署認證合法安全玩具槍,依WTO國民待遇原則,同時適用於進口及國產玩具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