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僅有國中學歷的何女除了育有長子與女嬰外,還曾生下次子,但次子也因不明原因死亡。隨後何女與印尼籍的男子交往,才生下女嬰,不過生父在女嬰出生前,就已被遣返回印尼,而何女雖然有育兒經驗,對於照顧孩子卻心不在焉。其實,女嬰在出生2個多月時,就曾因溢奶而被緊急送往醫院急救,這也讓來探訪的社工多次告誡何女,希望她能照顧好女嬰,並維持女嬰周遭生活環境安全,讓嬰兒獨睡嬰兒床,或不要在床上堆積太多衣服、棉被、枕頭等軟性物品。
案發當日,何女下午騎機車載著長子出門,獨留女嬰一人在堆滿軟性物品的雙人床上睡覺,直到傍晚7點左右母子回到家中,長子這才發現妹妹跌入一旁的軟性物品中,臉部朝下且已臉部發紫、心跳停止,雖然何女緊急將女嬰送醫,但最後女嬰仍不治身亡。檢方於是依照「過失致死罪」將何女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皆認定何女有罪,判刑1年。而二審高等法院認為,何女無視社工、親屬規勸,又將女嬰獨留在家中,且放各種棉被等軟性物品,任由其散落堆置之床舖上,增加風險,最終導致女嬰翻身於雜物堆中窒息死亡,何女過失情節重大,因此維持有期徒刑1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