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起案件發生於2007年5月9日晚間,高雄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在車上遭乘客槍殺,但監視器拍到的歹徒面貌相當模糊,警方於是由當時目擊凶嫌臉部的2名路人協助,畫出凶嫌長髮及肩的畫像,並花了5個月的時間,從被害人的通聯紀錄找到林姓按摩女,再由林女指認恩客林金貴很像凶嫌。經目擊證人指證,加上林金貴提不出不在場證據,警方因此逮捕林金貴,並依殺人罪送辦。
歷經法院三審審理後,2010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林金貴入監服刑,但他堅稱自己沒犯罪,並透過「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與義務律師團的奔走,而他的胞姊也找出一張他在案發前2個月,於照相館拍攝的短髮大頭照,經與案發現場監視器比對後,與凶嫌長髮及肩影像不符,2017年聲請再審成功,2018年8月7日,高雄高分院再審改判無罪。
不過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當年底就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而高雄高分院更審後,依據證人說法,認為林金貴擁槍,且蓄留長髮,另大頭照光碟也非原始檔,只能證明燒錄時間為案發前2個月,但拍照時間不排除更早,認定林是凶手,前年12月3日改判他無期徒刑。
對此,林金貴不服再提起上訴,而最高法院去年11月以目擊證人是否形成記憶汙染恐有錯誤指認的可能、監視器照片和林金貴照片比對鑑定,認為林非凶嫌的可能性高,且林金貴接受警方測謊無不實反應,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審理。
現年已45歲且滿頭白髮的林金貴,今天在冤獄平反協會成員的陪同下,一起到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宣判,合議庭認定林金貴並非槍案凶嫌,綜合相關事證,改判無罪。當林金貴聽到無罪判決時,一度激動淚灑法庭,隨後步出法院時心情也仍未平復,甚至眼角還泛著淚光。林金貴感謝冤平會、律師協助,讓他獲得清白;對此,冤平會表示,林金貴無罪,這表示真凶另有其人,他們呼籲檢方別再上訴,應將資源放在追緝真正凶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