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這名男子成長過程一直有性別認同障礙,4年前決定「變女生」,而他早在男兒身時就保留了精子,並與另一半生下長女,隨後進行變性手術,又在變更戶籍性別後生了次女,組成四口之家。
由於日本法律不允許同性婚姻,但骨肉相連、血濃如水的當事人卻不被法律認可和小孩的「親子關係」,讓他相當不服,認為自己明明與女兒有血緣關係,也如一般父母與孩子共同生活,期間更曾向地方政府提出認養孩子的申請但卻未被受理,最終訴諸法律希望能被承認親權。
今年2月一審宣判,當事人因為變性無法成為孩子的父親,且女兒也非他懷孕所生,因此無法成為法律上的媽媽,僅能作為「捐精者」,只有生下孩子的伴侶被認可是這些孩子的「合法母親」,他不能接受判決故提出上訴。
本月19日東京高等法院裁定,指長女是在當事人「變性前出生」,當時他仍是男兒身故符合法律定義的「父親」,因此裁定他們具有親子關係;不過對於變更戶籍性別後才出生的次女,不能被認定為是他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