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7 18:15 臺北時間

一張照片翻轉判決 林金貴9年冤獄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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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男子林金貴被控11年前在高雄鳳山殺害運將,遭判無期後被關9年,獲再審改判無罪。(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男子林金貴被控11年前在高雄鳳山殺害運將,遭判無期後被關9年,獲再審改判無罪。(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男子林金貴被控11年前在高雄鳳山殺害運將,他到案後因有多名證人指認,就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冤獄平反協會展開營救後,高雄高分院認定有新證據准再審,林金貴服刑9年後重獲自由,合議庭認為罪證不足,今(7日)改判林金貴無罪,若將來無罪確定,被告可請求冤賠金約1642萬元,林金貴聽判後激動落淚,林金貴辯護律師葉建廷表示,期待其他冤案被告,都能跟林金貴一樣有獲得無罪清白的日子。
2007年5月9日晚間王姓計程車司機載客到高雄鳳山五福一路時,卻在車上遭人槍殺,目擊證人說有1名髮長及肩的男子持槍下車跑走,路人追上時,長髮男還回頭持槍要路人不要追,最後靠民眾描述畫出這名長髮凶嫌畫像,進而逮捕林金貴送辦,林金貴一再說自己沒殺人,但仍遭判無期徒刑確定。
冤獄平反協會發現,此案並無明確罪證,展開營救,2015年林金貴的姐姐林玉芳在家裡找到1張弟弟案發前2個月,在高雄花雕照相館拍攝的大頭照光碟,證明林金貴在案發時應仍是短髮,與監視器拍到及目擊證人說的長髮兇嫌不符,高雄高分院認定這是新事證,裁准再審及停止執行。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本案兇手的頭髮及肩,但林金貴在案發前2個月曾到相館拍的大頭照短髮不超過耳際,2個月後不可能長到及肩,且林金貴的手機在案發後約1小時5分於77公里外的台南佳里有發話紀錄,兩地車程約1小時25分,林金貴應無法在高雄鳳山殺人後火速趕到台南佳里。
合議庭法官認為,林金貴的發話記錄,可視為對他有利的不在場證明,此外,本件2名邱、潘姓目擊證人是在案發超過5個月後才指認林金貴為兇手,且目擊證人、秘密證人指認林金貴過程均違反法定程序,加上有名目擊證人才8歲,不應採信證人的對林金貴的不利事證,合議庭審判長莊崑山、陪席法官黃宗揚、受命法官林家聖改判林金貴無罪,若將來無罪確定,以每天最高5000元計算,被告可求請冤賠金約1642萬元。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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