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目前剛畢業正在準備教師甄試,如果順利考上薪資大約是45K,爸媽最近有買房的規劃,家裡還有一個住的哥哥。媽媽近日向原PO提出要求,開始工作後要幫忙家裡繳貸款,房子頭期款由爸媽出,房子會寫媽媽或哥哥的名字,「房貸一個月四萬左右,我媽意思是我幫我哥一起繳」,本來一家一起負擔也還算合理,不過媽媽先前曾說過一句:「以後要是買房子,房子會留給哥哥,妳不要跟哥哥搶。」讓她很糾結,不知道這種已經被踢出繼承權的房子,要幫忙付多少房貸才合理?
貼文一出基本上分成兩派意見,一派的網友認為就當作是孝親費,願意給多少就給多少,一萬左右都還算合理;另一派網友則認為,乾脆比照附近的租屋行情:「你就月給固定額數當付房租,不過要提前說清楚這是房租,搬出去以後就不會給了。」也有一些網友認為不用幫忙付房貸,直接給孝親費就好了:「沒你名字,意思意思給個2到3千就好,當作另類的孝親費。」
原PO最後更新進度澄清媽媽的意思是「以後有經濟能力了,可以每個月拿出一點錢幫忙家裡繳房貸」,但是她自己則是會直接當作孝親費上繳就好。不過當但她再度詢問每個月要「幫忙」多少錢時,媽媽又改口「給爸爸和哥哥繳就好了,以後妳有能力再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