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中地檢署起訴指出,施男在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任職期間,因不滿紀姓所長的管理方式,遂以臉書暱稱「白嵐曉」,在去年11月發文指名道姓、點名紀姓所長,稱「所以我就說這個所長所做所為跟垃圾一樣」;今年3月,施男又以同帳號發文談論制服規定一事,最後更嗆「異於常人沒懶趴的主管趕快下台好嗎?」
施姓所長認為遭詆毀人格,委由律師提告。施男在檢方偵訊時坦言有po文,但否認犯行,並稱po文是針對紀姓所長的所做所為。
檢方根據相關截圖與指述,認為施姓員警的發文內容構成公然侮辱罪,且發文時間和犯意互殊,因此以2個公然侮辱罪將施起訴。
據《UDN》報導,施姓員警任職第5分局期間,遭分局依他考核不佳、個人行為涉及刑事,以及交通執法態度不佳屢遭市民投訴、引起反彈,影響警察形象甚鉅,將他調職至大甲分局。施員與民代開記者會怒控調職是懲罰性調動,他說自己想整頓台中的違停亂象,違停不分時段,無論違停只有5秒、10秒或1分鐘,他都依法舉發。他曾月開3、400件違停罰單,4月取締了太多人而向督察組申訴,才讓他被調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