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就當選國民黨最年輕黨代表的陳旻傑,2019年就讀高中時,因3次無故缺席升旗朝會與防災演練,各被學校記1支警告。但陳男不服,認為校方應給予學生選擇自由,不該強迫學生參加,接連向校方、教育部提出申訴與訴願無果後,改提行政訴訟。
陳男2020年一度勝訴,因為大法官頒布釋字748號解釋,被記過處分的學生有權提行政訴訟救濟,撤銷教育部訴願決定,要求校方重為適法決定,重審處分。
但後來教育部仍維持處分,陳男再度提告,一審遭花蓮地院駁回後再上訴,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認定校方處分是為了促使陳男出席朝會、防災演練,以達養成良好習慣與自律能力、佈達校園重要事項給學生熟知等考量,不構成對陳男權利侵害,維持駁回判決,確定陳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