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今(27日)對小萍母女指控提出澄清,校方均依據政府及本校相關法令辦理、也未有延誤。全依性平會結果懲處,並表示為避免雙方當事人在系上必修課程課堂上碰面,校方要求鄧生以視訊方式上課直到畢業。性平委員會亦通知各院系所及通識教育中心注意,避免兩方同時在同一個空間出現或碰面。
另針對小萍母親懷疑校方因鄧男是親善大使、社團社長及鄧父曾捐款才輕縱,校方也澄清鄧父不曾捐款給學校,鄧生雖曾在2020年6月通過親善大使決選,但同年7月接獲性平案調查期間,即暫停鄧生參與親善大使課程及任務,同時也撤銷鄧男的親善大使錄取資格及收回「109學年度親善大使證書」,並於同年11月26日經獎懲會議決議處以兩支大過及兩支小過之處分,並非因小萍寫陳情信給校長才追加處分,
校方也表示,因畢業前校方未接獲小萍申訴受到霸凌之情事,鄧男亦照規定修課,且符合畢業資格條件才會讓他畢業。小萍在校自殘,校方輔導老師持續關懷被行為人,衛保組立即關懷,因沒有明顯傷口,已於當下進行消毒,無須送醫急救,當天立即通知小萍母親,但因當天一直未聯絡上,直到隔天才連絡上,也否認副校長對小萍母態度不佳。
另根據南華大學「學生獎懲辦法」規定鄧生可處退學之分,基於學校是教育單位,故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後處以兩大過兩小過之懲處,希望給予鄧生教育學習的機會,強調並非輕縱。
校方表示,南華大學自創校以來一向重視生命教育及三好精神之落實,但無論是生命教育及三好精神均屬道德範疇,是透過潛移默化提升學生之自律及自覺精神。亦重視性別平等教育,將會持續強化「性別平等之法律知識」及「維護自我及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
針對李姓女研究生指控清大輕縱楊姓研究生,清大則表示2018年8月接獲李女投訴遭性騷擾案件,隔年2月即調查完畢並通知雙方調查結果,強調無拖延。
針對女研究生指控無法想辦休學遭校方刁難,清大則稱李女曾於2019年申請休學,並兩度延長休學年限。一切皆依相關規定辦理,同意其休學及展延,從未有所稱之刁難及不同意休學。
另針對李研究生不滿校方未讓楊男上完性平課程仍可以畢業,清大澄清所有因性平案件而必須要上的性平課程,都安排在調查結果出爐後(含行政救濟程序)上課。即使案件在畢業後結案,校方也會提供校外課程資源協助完成課程。
清大指出,兩位EMBA學生在過去4年多期間,多次透過校內及法律程序互相提告,本校皆依法定程序及相關規定秉公辦理,從未有任何偏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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