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爆料公社」粉絲團昨(20日)發文表示,有社員po出罰單詢問,他9月份開車行經北二高龍潭南下,限速110,他開92,結果被罰3000元,質疑「又沒超速為何要罰?」
根據罰單上寫的違規事實:「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者-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速限110公里,行速92公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0元。
網友看到罰單一面倒譴責:「就是有這種路隊長才會塞車,被罰剛好而已」「不可以在內線道當烏龜🐢啊😨駕照用雞腿換的嗎」「建議您把駕照剪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大家都安心」「到底龜內線幾年,現在才被罰」「內線最低限速110,不罰你罰誰」。
還有網友表示,「這篇po文實在是太經典了 完美詮釋龍潭段為什麼常常塞車的原因」「真的沒超速,只是讓人想捶你」「烏龜永遠不會知道自己當路隊長」「好感動,真的有在罰,心情都舒暢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