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9 14:52 臺北時間

高雄「電鍋燙」害婦頭皮灼傷左耳缺角 美髮師二審逆轉免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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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高雄市江姓婦人在美髮院嘗試「電鍋燙」,但透明塑膠管未鎖緊脫落導致她頭皮三度灼傷,事後部分頭皮禿頭長不出毛髮。(翻攝社團「爆料2公社」)
高雄市江姓婦人在美髮院嘗試「電鍋燙」,但透明塑膠管未鎖緊脫落導致她頭皮三度灼傷,事後部分頭皮禿頭長不出毛髮。(翻攝社團「爆料2公社」)
高雄市一名越南籍美髮師向婦人推銷「電鍋燙」,疑因透明塑膠管未鎖緊脫落,導致婦人頭皮三度灼傷,臉部多處遭蒸氣燙傷毀容。一審原依過失重傷害罪判美髮師7個月,但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僅構成傷害罪,改判6個月,且可易科罰金。
江姓婦人2021年2月在高雄市茄萣區某間美髮店燙髮,當時越南籍的潘姓設計師向她推銷「電鍋燙」,便搬出煮飯用的電鍋幫她燙髮,過程中電子鍋塑膠管線脫落,導致蒸氣燙傷婦人頭皮,甚至導致頭皮部分禿頭,耳朵缺一角,設計師當下也未立即幫她急救處置。
遭燙傷的江婦事後心理受創,晚上睡覺常做惡夢,傷口多次清創耗費30幾萬醫藥費。(翻攝社團「爆料2公社」)
江婦事後心理受創,晚上睡覺常做惡夢,傷口多次清創耗費30幾萬醫藥費,對方卻說風涼話:「我老公說燙別人都沒事,怎麼燙到她就出事?」江婦忿忿不平,提告求償106萬,一審時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潘女,因潘女犯後態度不佳,故判處7個月。
經潘女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江婦傷後未領有重大傷病卡,且禿頭、耳廓畸型可藉由人為造型遮掩,不構成重傷害,改依過失傷害罪判處6個月,且可易科罰金18萬,全案定讞。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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